國際環保新聞週報(2011.07.05~2011.07.11)

來源:環保署永續發展室

國際環保新聞週報2011.07.05~2011.07.11

澳洲公布碳稅計畫(20110711_Planet Ark連結1)

澳洲日前公布影響深遠的碳稅計畫,將向污染嚴重的企業開徵碳排放稅,可望建立歐洲以外最大的排放交易機制。明年起,包括鋼和鋁生產業者在內的500家企業需要支付每噸23澳幣的碳稅,且每年調高2.5%,至2015年過渡為市場交易機制。澳洲是已開發國家中人均溫室氣體排量最高的國家,該計畫目的是在2020年前將排放量減至低於2000年排量5%,約減排1.6億噸。未來3年銷售污染許可的240億澳幣獲益,將藉超過150億澳幣的減稅讓一般家庭受益。澳洲政府計劃前3年花92億澳幣,確保鋼鋁等重污染工業可繼續營運,並協助關閉老舊或重污染發電廠。

美國環保署擬定跨州空氣污染法規(20110707_US EPA連結2)

美國環保署(USEPA)完成跨州空氣污染法規的擬定,將削減數十萬噸煙囪排放物。該法針對美國東半部27州,促使這些州與電廠合作,使用普遍、經證明且具成本效益的技術,減排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等這些亦會影響其它州空氣品質的污染物,至2014年預計該法將促使二氧化硫排放量降低73(2005年水準相比),氮氧化物排放量則降低54%。

英國設立廢棄物減量基金(20110704_GreenWise連結3)

英國近日公布廢棄物減量貸款基金(Waste Prevention Load Fund, WPLF),將於未來4年內資助引進提高物質資源使用效率的綠色企業模式或程序之企業。該基金將先針對電子或電器產品、成衣及家具的零售商,但亦會支援其他製造業、社會企業或當地機關。廢棄物及資源行動計畫(WRAP)表示不論企業大小,皆可申請最低2萬最高10萬英鎊貸款,但須證明新方法能大幅節省資源,且能被擴大並應用至全國。第一階段資金將涵蓋產品再利用、修復回收及升級服務,目的是協助公司從銷售模式轉型到服務提供模式。

美國環保署提出有害廢棄物回收新安全措施(20110706_US EPA連結4)

美國環保署(USEPA)公布回收有害物質安全措施新提案,調整2008年固體廢棄物定義(DSW)法規,該法規當時修訂有害廢棄物法規來鼓勵回收有害物質。新提案就回收有害物質的責任與監督進行改善,但提供執行彈性,以同時促進經濟和環境效益。在現場或在同公司監管下的回收設施,須符合比2008年法規更嚴格的儲存和記錄保存要求。而在廠區外(offsite)回收有害物質的公司將可有特別訂定的儲存標準,並須把有害物質送到經核可的有害廢棄物回收設施。

加拿大魁北克省公布溫室氣體交易規範草案(20110706_Globe-net連結5)

加拿大魁北克省近日依「西部氣候倡議(Western Climate Initiative, WCI)」準則完成並公布溫室氣體交易規範草案,將在公眾諮詢期結束後實施,最快可望在2012年年初建立碳交易市場。第一年將作為過渡時期,主要是讓排放者與市場參與者熟悉系統如何運作,以在2013年年初溫室氣體交易系統正式實施前,進行必要調整,順利過渡並適應新規定要求。

歐盟發布能效公式指引(20110705_RecyclingPortal連結6)

歐委會發布R1能效指引,澄清廢棄物架構指令(Waste Framework Directive, WFD)R1能效公式的計算方式,使會員國能一致的運用該公式,提昇法律與規劃安全性,也提供廢棄物再生能源產業(Waste to Energy, WtE)公平競爭環境。歐洲廢棄物再生能源廠聯盟表示,WtE廠致力提升能效,雖未達WFD能效門檻,但已達到WFD提升能效目的,且R1計算公式具法律明確性,可判斷WtE廠是否可視為為能源回收設施,而非僅是廢棄物處理設施,讓WtE廠在廢棄物處理層級中高於掩埋場,對減少廢棄物進掩埋場有相當助益。

2010年全球綠能投資超過2千億美元(20110707_UNEP連結7)

聯合國環境規劃署(UNEP)最新再生能源投資趨勢年報指出,2010年全球綠能投資上升32%,大多來自中國大陸風力發電和歐洲小型屋頂太陽能,總額達2,110億美元。開發中經濟體在金融新投資(financial new investment),也就是在大規模再生能源計畫的支出與提供相關企業資金,達720億美元,是首次超越已開發經濟體。中國大陸在再生能源金融新投資為489億美元,居2010年世界之冠。報告指出,長期清潔能源發展的另一積極面是政府研發工作,2010年投資上升120%,超過50億美元。

報告顯示美國環保法規效益遠大於成本(20110705_SustainableBusiness連結8)

美國行政管理與預算局報告指出,環保法規帶來的效益遠超出其成本。統計顯示,美國環保署(USEPA)過去十年制訂的32項主要法規依2001年物價水準估算,執行成本約在230億至290億美元,卻有820億至5,511億美金的效益。近日共和黨與媒體批評USEPA法規妨害美國經濟與就業,但該報告證明剛好相反。2010年新頒布的二氧化硫法規,成本約20億至40億,預計每年效益110億至610億。報告亦指出清淨空氣法管制懸浮微粒法規之成本最大,但也帶來最多效益。

德國將採行爭議性汽車碳排標示系統(20110708_ENDS連結9)

德國國會通過修改汽車二氧化碳標示法規,即將完成立法程序。汽車製造商對此表示歡迎,但非政府組織認為是漂綠。標示系統仿照家電能效標示,但也把車輛重量納入考量,因此高碳排的大型車可能評等比低碳排小型車更好。德國汽車製造商協會表示,新標示系統考量車輛重量,使車商得為每個量級生產能效較高的車輛才能取得A級標示,而不只是大型車而已。而環保團體則擔心消費者會購買他們認為是低污染但實際上卻是高污染的車輛,並指出標示系統應根據車子大小,而不是重量。

美國環保署提案豁免加油站裝設油氣回收系統(20110711_US EPA連結10)

美國環保署(USEPA)依清空法,提出加油站可免裝設加油時油氣回收系統的標準。2013年起符合新標準的州將可選擇不裝設油氣回收系統,因為屆時預計70%車輛將配備內建回收油氣系統。該提案將能使受影響加油站每年節省3千美元以上。依清空法要求,汽車製造商自1998年開始安裝內建的汽車裝置油氣回收系統(onboard refueling vapor recovery, ORVR),使加油站的設備變得多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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