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環保新聞週報(20170720~20170730)(環保署沒效率的在20170816才提供)

法國將提交「全球環境公約」草案給聯合國大會(20170730_ENS 連結1)

「全球環境公約」(Global Pact for the Environment)是一項用來規範全球基本環境權利的新聯合國條約,該條約正在起草中,並將在9月由法國總統馬克宏(Emmanuel Macron)提交給聯合國大會。如果聯合國批准該條約,環境權利將首次在國家與國際層級具有法律約束力,並可被用於法庭。「全球環境公約」彙整包括西元1972年斯德哥爾摩宣言(Stockholm Declaration)、西元1982年世界自然憲章(World Charter for Nature)與西元1992年里約宣言及「地球憲章」(Earth Charter)等環境法律的基本與共同原則,訂立強制國家政府與其他法律實體保護環境、促進永續發展與世代平等、確保取得資訊與環境正義權利的原則。起草該公約的計畫是由西元2015年巴黎氣候大會主席法比烏斯(Laurent Fabius)主持。「污染者付費」「獲賠權」(right to reparation)與「不可逆」(non-regression)即不允許公約簽署國撤回其對有利於環境的法律的簽署)等原則都被包括在該公約草案中。法國總統馬克宏承諾將為該公約被聯合國大會通過成為新全球協定而努力。

分別收集處理尿液的環境影響比集中式混合處理小(20170727_European Commission 連結2)

雖然尿液只占進入污水處理廠之污水量的1%但卻是城市污水中藥物的主要來源,並造成80%的氮與50%的磷負荷。如果尿液與其他家庭污水流分開收集,尿液將能被分開處理以移除或破壞藥物產品,其所含的氮或磷也能回收做為肥料。該研究使用電腦模擬,比較從尿液中移除4種非類固醇抗發炎藥(NSAIDs)包括雙氯芬酸、布洛芬、酮洛芬與萘普生)的生命週期環境與經濟影響。研究考量8種可能的處理情境:綜合尿液、排泄物與灰水一同以生物方法處理的現行處理方法、現行方法額外加道臭氧處理步驟的「先進」情境,以及6種集中式及非集中式之尿液分開收集處理方法。結果顯示,整體而言,尿液分開收集處理情境的環境影響最低,比2個集中式生物污水處理情境低90%而附加臭氧處理之集中式生物處理是清除藥物最有效的方法,但由於臭氧處理基礎設施與過程造成的影響,對環境整體損害最大。6種尿液分開收集處理情境中,在建物層級收集尿液進行非集中式處理,以及以真空抽肥車收集尿液並於集中式處理廠進行處理對環境影響最小。研究人員認為,雖然本研究聚焦於4種非類固醇抗發炎藥,分開收集尿液處理能有效移除大多數的藥物。

英國規劃在西元2040年前禁止傳統汽柴油車銷售(20170726_ENS 連結3)

英國官員指出,英國政府將在西元2040年停止所有新傳統汽油車、柴油車與廂型車的銷售,這是該國政府回應法院命令所公布之減少空氣污染新計畫的一環。此由英國環境、食品暨鄉村事務部(Defra)與交通部共同擬定的計畫概述具有最糟空氣污染水平之地方議會必須採取的行動,並聚焦在最短時間內讓道路二氧化氮濃度符合標準。雖然英國空氣品質持續在改善,分析顯示,英國1,800條主要道路中有81條違反二氧化氮污染限值,其中有33條位於倫敦市外。該計畫將要求地方主管機構在8個月內擬定初步計畫、西元2018年年底前擬定最終計畫。政府也提出讓廂型車司機有權利使用電動或天然氣燃料之較重型車輛的提案,以方便企業選擇排放較低的商業車輛。地方政府擬定計畫時將可考量多種對抗空污的選項,如改變道路設計以減少壅堵、鼓勵超低排放車輛的使用、更新公共運輸等。英國政府提供的證據顯示,最有效的解決方案是使用空氣品質淨化區來阻止柴油車進入英國污染最嚴重的城鎮,但該計畫本身並未提出。

美國聯邦夥伴計畫推出「營養物感測器行動挑戰」(20170726_USEPA 連結4)

美國聯邦夥伴計畫於726推出「營養物感測器行動挑戰」(Nutrient Sensor Action Challenge)以展示各州與當地社區可如何使用營養物感測器來幫助管理營養物污染。營養物污染為美國最廣泛、最昂貴與最具挑戰性的環境問題之一,這種污染是空氣與水中過多的氮與磷所導致,會對經濟造成重大損失,並讓依賴乾淨水源運作的企業與部門受到損害。此挑戰是以「西元2014年營養物感測器挑戰」為基礎,該挑戰促進了經濟實惠、高性能、持續式營養物感測器與分析儀器的發展。而此次「營養物感測器行動挑戰」則要求展示低成本感測器的有效使用、試行感測器及數據管理的創新夥伴計畫,以及收集的數據與資料可如何做為州與地方決策的一部分。透過證實有成功策略可將營養物感測器納入既有水監測行動,該挑戰將可幫助州與社區克服採取防止與減少營養物污染行動時面臨的主要障礙。該挑戰的第一階段各團隊必須提交行動計畫,解釋其將如何部署及使用感測器,以及如何達到挑戰的目標。最優良的參賽團隊將得到總計5萬美元的獎金,並獲邀參加第2階段的挑戰。第2階段團隊將部署感測器與收集數據來競爭分享10萬美元的獎金。

德國發布企業永續供應鏈管理最佳實踐指引(20170727_UBA連結5)

企業運作產生的主要環境影響往往不是發生在其所在地,而是發生於有時並不連貫的供應鏈上。因此,企業透過其自身的計畫,或由於消費者、投資者,以及其他利益關係團體對永續性之更多要求,已越來越關注其供應鏈對生態與社會的影響。德國聯邦環境署公布一份最佳實踐指引來支持企業,並特別針對中小型企業(SMEs)著墨。其中建議企業應以既有架構與流程為基礎,逐步將永續供應鏈管理要求整合於其運作中。在西元2017會計年度,德國大型上市企業及其他公開上市公司必須符合與其供應及增值鏈相關的特定要求。這些關於企業在永續性報告上的新規定與德國轉換「歐盟企業社會責任指令」(European CSR Directive)行動有關。由於中小企業是大型企業的供應商,該指令也會間接影響中小企業。此德國聯邦環境署的指引提供企業如何將永續性整合進其供應鏈的建議。它以實用案例為輔,逐步解釋企業可如何創造其供應鏈的透明性,如何確認、評估與優先排序風險與機會,以及如何與供應商建立業務關係。

英國將禁止化妝品使用「洗去型」的塑膠微珠(20170721_INDEPENDENT 連結6)

英國政府在完成公眾諮詢後,決定將禁止化妝品、個人護理產品使用「洗去型」(rinse-off)的塑膠微珠。提出禁令是有鑑於越來越多證據顯示微塑膠顆粒正危害海洋生物,甚至可能嚴重危害人類健康。受影響的產品包括去角質磨砂膏、沐浴膠與牙膏等。化妝品產業反對將「停留型」(leave-on)產品,如化妝品與防曬乳等也納為禁止產品,並指出如此做將導致他們必須重製近90%的產品,既困難又昂貴。英國政府表示將由專家委員會考量是否應將其它產品列入禁令中。英國綠色和平組織稱讚此舉為「全球至今最嚴格的微珠禁令」。英國海洋保護學會也對此宣布表示歡迎,但認為任何最後會被沖入排水道的產品都應禁止使用微珠。禁令將自西元201811起禁止製造,而於630起禁止銷售。該學會污染計畫的主持人表示,許多人不知道當他們使用防曬乳時是以微塑膠覆蓋身體,這些微塑膠是用來反射陽光的;由於產品的成分使用不同名詞來描述微珠,消費者很難知道產品是否含有微珠。她呼籲廠商應清楚標示其產品,讓消費者做出明智的選擇。

中國大陸新土壤污染法規將仿效美國超級基金作法(20170721_JDSUPRA 連結7)

中國大陸立法官員在西元2017622的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上,發表對抗土壤污染的法規草案。該法規補強國務院解決土壤污染的高企圖心計畫,因為目前中國大陸的環境法律尚未涵蓋土壤污染領域。國務院的計畫與該法案都是對一系列被充分報導事件的回應。該法案類似美國的「全面性環境對策、賠償及責任法案」(CERCLA或超級基金),同樣要求土地所有人調查被認定的土壤污染,以及強制污染的責任方清理被污染土壤,而如果責任方無法被找到,則歸責於土地所有人。該法案也成立污染清理基金,可用於當無法找到責任方與土地所有人或沒有資金可支付時;若污染發生於此新法規通過前,被歸責的土地所有人也可向該基金申請整治費用補償。此外,提議的法律要求監管機關制定土壤整治稅賦優惠、土壤監測標準、污染數據報告、農田有害物質排放限值,以及對建設計畫進行更嚴格的環境影響評估。該法案對農田污染的懲處特別重,包括高達200萬人民幣的罰鍰。如果該法通過,將成為中國大陸環境法規發展的重要里程碑,並成為打擊土壤污染的有力工具。

越南環保標章計畫推動面臨諸多挑戰(20170726_vea.gov.vn 連結8)

「越南環保標章計畫」(Vietnam Green Label Program)自西元2009年推出以來,已對14個產品組別制定14套標準,也對4間公司的50多樣產品進行評估與頒發證書。當被問及該計畫執行期間所面臨之最大困難與挑戰時,越南環境署綠色標籤處的主管指出,越南沒有穩定的資金來源來維護與發展該計畫,而為鼓勵企業,該處沒有向企業收取任何費用;很多國家會收取文件費以及使用該標章的額外費用。該計畫最大挑戰是沒有動員更多企業參與環保標章認證計畫,因為消費者對認證產品的意識與關注度不足。此外越南的企業仍不太願意投資、使用技術與管理方法,以及實施適當的管理制度來製造符合標章標準的產品。目前綠色產品的標準就某些產品類別而言數量非常有限。為了在短期內強化越南環保標章計畫,有必要對市場某些產品優先訂定標準、提升民眾意識、加強與其他國家的環保標準計畫相互承認等。

泰國國家改革指導會議批准設立環境法庭的計畫 (20170720_BangkokPost 連結9)

泰國國家改革指導會議(National Reform Steering Assembly, NRSA)日前投票批准設立環境法庭來監督污染及處理其對民眾影響案件的計畫,該計畫近期將提交法務部、國家立法議會與內閣進行審議。國會法律與司法國家改革委員會成員指出,國家應設置專攻環境議題的環境法庭來處理與自然資源破壞及污染相關的訴訟。提倡者指出,設立環境法庭將有助於標準化環境案件的司法程序,並與國際作法一致,也將有助於公平對待各方。法院(Court of Justice, COJ)轄下的環境法庭將根據「污染者付費」原則監督民事、刑事與行政案件。環境案件目前分為3種類別:民事法庭處理民事案件、法院監督刑事案件,以及行政法庭監督行政案件。專家指出,此種分類的潛在問題在於民事法庭與法院缺乏環境事務方面的專家,導致私人企業較有機會勝訴;相較之下,處理控告國家案件的行政法庭擁有較多污染案件方面的專家,往往會命令國家支付民眾高額賠償金。

越南國家環境報告顯示該國城市面臨嚴峻挑戰(20170726_vea.gov.vn 連結10)

越南自然資源與環境部在720日發布「西元2016年國家環境報告」指出,越南的城市環境,特別是在大城市,正面臨諸多挑戰,包括空氣與水污染、固體廢棄物處理與洪災等。該報告指出,一年有超過70PM10PM2.5的濃度遠超過許可標準。全國的790個城市地區中只有42個擁有符合標準的污水處理系統,而在河內只有20.6%的家庭污水被排入環境前有經過處理。此外,河內46%的地下水被發現含有超標的砷,特別是在黃梅區(Hoang Mai)與龍編區(Long Bien)。儘管該國城市地區收集85%的固體廢棄物,僅很小比例的固體廢棄物被以符合標準的方式處理。報告指出,固體廢棄物大多以掩埋及焚化的方式處理,但大多數的掩埋場與焚化爐並不符合標準。另外,越南近年來城市地區因暴雨遭受洪災之苦,其中以河內與胡志明市特別嚴重。該部之越南環境署副署長指出,車輛排放的廢氣與建造工地是城市地區空氣污染的主因,而城市固體廢棄物處理率偏低則可歸因於投資不足以及廢棄物收集與處理技術的落後。城市排水系統規劃不佳則是洪災主因。

本計畫由環保署永續發展室委託環醫工程顧問有限公司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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