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的公共廁所在設施檔次與清潔維護上可以躋身先進文明之流,但我長期觀察後覺得有一個缺失卻是跟落後地區相當,那就是廁所隱私度不足,往往一眼通視小便池或廁間,尤其有人站在小便池前時,更是景觀不雅、醜陋,有礙觀瞻。
這情形非但在民宿、餐廳及一般私人旅遊地常見,連公家機關、公營旅遊地、停車場、車站、大賣場的公廁也普遍存在。設計者、建造者、管理者都視而不見,這也表示我們台灣人在公共設施的景觀美學素養上確實有待加強。
以下先顯示幾個通視小便池的案例,真是不雅醜陋得很。至於女廁,因不便拍攝,就不呈現通視女廁廁間的樣貌。
內政部營建署在2010年有公布「公共建築物衛生設備設計手冊」,其中就規範「廁所出入口應作無法通視小便器及廁間之設計」。可惜絕大多數公民營旅遊地在設計與興建廁所時,都不知道(或知道而沒遵守)這樣的準則。即便不知道有這規範,設計者起碼的公廁隱私與美學概念也該是基本素養才對,可惜看起來不是這麼回事,我覺得台灣的建築師在公廁美學上的設計修為還要很努力提升。
如果囿於廁所場地面積有限,無法以工程手段遮掩小便池與廁間,應設法以簡易方式解決,而不是放任難看的景觀映入使用者眼簾,底下呈現幾個可以簡易遮醜的方式:
底下再呈現一些醜陋的案例,希望大家避免或改善:
(註:以上醜陋案例有些已經改進,在此就不呈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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