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未以身作則在機車停等區等綠燈

2015年4月17日上午9點半,走路經過台北市士林區文林路與中正路交口,看到一位警察騎機車等綠燈通行,他停在機車停等區的前方,行人穿越道的後方,而當時機車停等區是空無其他機車的。我過去跟他說:「你怎麼不停在機車停等區內?」他答道:「剛才被公車擋住了」,我就說:「那你現在可以退回格子內啊!你要以身作則啊!」他點點頭,但沒有行動,依然杵在原處。

我本想當面拍照與錄影,但怕引起「警民衝突」,於是在別處拍照記錄,拍照時後面的機車停等區已經陸續有機車前來。這樣的警察大剌剌在人民面前騎機車違規停等綠燈,是錯誤示範,怎能當個執法者取締別人違法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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