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筆者作者不分-20141026

一般寫作時,如果稱其他文章的作者,就是直稱「作者」,如果是在自己寫的文章裡自稱,則以「筆者」表達,這是中文寫作的基本知識。雖然字典、辭典在解釋「筆者」都說是「文章的作者」,但也都強調「多用於自稱」,也就是「筆者」一詞在文章裡不宜用來直稱別人寫的文章的作者。

2014年10月26日,聯合報週日「元氣」別刊P14整版文章由記者撰寫,文內稱網路一篇文章的作者為「筆者」,就是很怪異的寫法,而且還出現了四次。如果我是編輯,會建議他/她將「筆者」改為「作者」,則文意看起來就通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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