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務局嘉義林區管理處委託野FUN生態公司執行「鰲鼓濕地森林園區生態旅遊推展輔導計畫」,前中央研究院生物多樣性中心陳章波研究員(退休)是本案審查委員,要求輔導團隊在經過二年多輔導後,提出一份讓在地業者自我評核的表格,自我審視到底現在進行的算不算是生態旅遊,有什麼還要加強的。
輔導團隊研擬「鰲鼓濕地森林園區生態旅遊在地業者自我健全管理檢核單」,並經陳老師指導修改後定稿,再於與社區開會時發給策略聯盟業者(解說員、餐廳、休閒魚塭、早期漁具展示解說)填寫,請他們依據自己參與的過程及對題意的感覺,勾選認為的現況。
這張表不是學術研究結果,所以沒有嚴謹的研訂過程,分項與準則也僅是依經驗及鰲鼓地區特性而設,至於診斷標準之設定(勾選「是」達幾項)也只是概略比例,這是現場輔導者提供給在地居民簡易的生態旅遊標準訴求方法,容易理解與要求,是一項工具,謹列出以為參考並請指教。
鰲鼓濕地森林園區生態旅遊在地業者自我健全管理檢核單
一、 生態資源永續利用 |
|||
項 目 |
檢視項目 |
自我檢查 |
|
是 |
否 |
||
1. |
定期執行鰲鼓濕地禁漁巡守:自然資源保育及環境監測 |
|
|
2. |
定期執行生態旅遊核心資源調查監測與分析 |
|
|
3. |
候鳥季防汛道路禁型大客車其他車輛單向管制 |
|
|
4. |
導覽解說及體驗活動分組規模,每組最多20人。 |
|
|
5. |
遊程安排結合自然或人文遊憩體驗 |
|
|
6. |
不引進與社區生活形態不同且干擾當地生活的娛樂服務設備 |
|
|
二、 環境教育 |
|||
項 目 |
檢視項目 |
自我檢查 |
|
是 |
否 |
||
1. |
解說內容包含生態保育和文化傳承觀念的傳遞 |
|
|
2. |
落實生態旅遊守則及遊客行為規範 |
|
|
3. |
解說員以身作則,傳達生態保育及環境保護的理念與行為。 |
|
|
4. |
系統性的解說自然資源及人文景觀 |
|
|
5. |
解說員每年接受複訓或自我學習,提昇解說品質。 |
|
|
三、 產業永續 |
|||
項 目 |
檢視項目 |
自我檢查 |
|
是 |
否 |
||
1. |
餐飲服務以在地食材為主,減少食物里程。 |
|
|
2. |
餐飲服務提供環保餐具,不使用拋棄式塑膠桌巾與餐具,不使用化學清潔劑,廢油不倒溝,減輕環境負擔。 |
|
|
3. |
民宿注重環保措施,不提供拋棄式沐浴用品,不使用化學清潔劑,減輕環境負擔。 |
|
|
4. |
開發在地伴手禮,增進社區經濟利益。 |
|
|
5. |
聘僱員工以在地人為主,增進在地就業機會。 |
|
|
6. |
不引進與社區生活形態不同且干擾當地生活的娛樂服務設備及內容 |
|
|
四、 組織營運 |
|||
項 目 |
檢視項目 |
自我檢查 |
|
是 |
否 |
||
1. |
設有單一窗口進行接案、接駁及遊程安排、報價、解說員分派及回饋金收取、運用等工作。 |
|
|
2. |
社區業者自收入提撥環境保育及社會公益回饋金於專戶,並由權益相關者議決使用方式。 |
|
|
3. |
回饋金設有專戶,並有監察人機制,確保公款保存、資訊公開與運用得當。 |
|
|
4. |
社區權益相關者有定期開會討論生態旅遊及社區發展相關事務 |
|
|
5. |
社區生態旅遊相關業者皆加入單一窗口策略聯盟,以行動回饋社區。 |
|
|
診斷:
優:「是」達18項以上,繼續朝全部皆「是」努力。
可:「是」達14-17項者,繼續朝全部皆「是」努力。
待加強:「是」達10-13項,以比較可以達成的項目優先努力。
劣:「是」在9項以下,表示業者努力與付出皆不足,社區發展生態旅遊環境很不健全,亟待努力!
底下是2014年8月11日召開「公眾論壇」時,鰲鼓濕地在地業者填寫此表的統計結果(部分業者身分多重但只能填一表),顯示絕大多數業者肯定自己所參與的鰲鼓濕地森林園區生態旅遊是符合生態旅遊標準的。至於認知是否與實際狀況相符,這就要靠輔導團隊進一步對業者們說明與討論,讓大家在自我評核後經過討論而更確認在地生態旅遊到達什麼樣程度,並據以繼續改善或保持良好做法。
鰲鼓濕地森林園區生態旅遊在地業者自我健全管理檢核統計
診斷結果 是 |
優 (18項以上) |
可 (14–17項) |
待加強 (10–13項) |
劣 (9項以上) |
22項 |
11份 |
|
|
|
21項 |
1份 |
|
|
|
20項 |
3份 |
|
|
|
19項 |
1份 |
|
|
|
18項 |
1份 |
|
|
|
17項 |
|
1份 |
|
|
合計 |
17份 |
1份 |
0 |
0 |
延伸閱讀:
本網誌「鰲鼓濕地生態旅遊地特寫」專欄各文
謝謝分享,很有啟發的具體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