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標題主格受格角色錯誤-20131110

2013年11月10日聯合報A2版左下方一篇新聞,標題是「銅葉綠素鈉誤加蕎麥麵 南僑銷毀」,這句話的前半段是有問題的。

銅葉綠素鈉誤加蕎麥麵」,如果用文法的觀點來看(是否正確也請指教),「銅葉綠素鈉」是主格,「加」是動詞,「蕎麥麵」就變成了「受格」,於是這句標題的意思變成了「銅葉綠素有加進了蕎麥麵的成分」,於是「蕎麥麵」反倒成了「原料」,而不是「成品」,這在邏輯與實際上是說不通的,因為實際上「銅葉綠素鈉」才是被加進「蕎麥麵」的成分之一,「銅葉綠素」才是原料,「蕎麥麵」則是成品。

所以這句標題應該寫成「銅葉綠素鈉誤加進蕎麥麵裡」,或是「蕎麥麵誤加銅葉綠素鈉」才對,這在新聞導言(也就是新聞第一段)就有寫道「坦承旗下『大膳抹茶蕎麥麵』誤加銅葉綠素鈉」,這樣的主受格角色才是正確的。

為何新聞內容寫法正確,標題卻相反而成了新聞系的錯誤案例之一,我不知道現今聯合報的編輯作業流程如何分工與負責,標題到底是誰下的,是誰審查的?總之,聯合報編輯部的專業能力是要加強的。


聯合報標題主格受格角色錯誤-20131110-後製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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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則留言

  1. 裡面說到的「誤加」,指的是業者說詞。既然如此,更應該有忠實呈現的必要性,如果是好一點的記者,我們是應該期待他們合理懷疑業者說詞的真實性,那這點就要另外寫出來。標題也應改成「南僑:蕎麥麵誤加入銅葉綠素納,即刻銷毀」,才是真正忠實呈現、負責並文法正確。

  2. 我倒是覺得這記者寫的文章沒有客觀性

    真的是"誤加"嗎?

    我倒不覺得這個錯誤可以重複多年還屬於誤加的部份。

    在未查證之前下這個抬頭,搏取民眾惻隱,開脫企業責任。

    這種缺乏專業的抬頭比小學生文法更糟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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