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自然)教育教材錯誤案例

 

四股向禾休閒漁場誤導偏頭痛要用植物功效-誤導案例-後製.jpg - 日誌用相簿

 

環境教育法施行後,有一個看起來似乎是「好現象」,從國中小到高中生,幾乎一車車、一團團帶到遊樂區、休閒農園(或所謂生態農園)、休閒魚塭、觀光工廠、私人(如糕餅類)博物館、風景區、社區……參訪,無論是否為環保署認證的環境教育設施場所,只要有人解說、帶體驗活動或DIY,就都稱為「環境教育」,這是現在學校教師或行政人員的迷思。他們沒去瞭解業者本身的環境保護、生態保育的認知與素養如何、實際作為如何,以及業者聘請帶活動的所謂「老師」其環境教育本職學能或生態環保知識是否充實, 只是把學生交給業者,在室內外以各種遊戲、活動或導覽解說讓學生認識、體驗文化或生態,就認為學生接受了「環境教育」,學校也可對家長與教育官員交差,對外行銷也有加分效果,難怪近年來「環境教育」成為顯學,也成為一種產業,許多業者爭相投入,於是出現良莠不齊的現象。

有業者目標對準國中小學生,想盡辦法招徠生意,不斷推陳出新小朋友有興趣的專案名稱,這是行銷手法,無可厚非,但問題在本身若環境素養不足,生態知識欠缺,所推出的活動或教案內容是不是會有偏差的觀念或作法在其中,反而誤導小朋友,埋下不正確的認知跟著長大,這可不是環境教育該有的結果。

上面附圖是一家業者對小朋友推出的專案活動,看其過關遊戲表單內容,有幾個不妥的地方如下:

1.這個景區的正式名稱是「鰲鼓濕地森林園區」,不是「鰲鼓濕地森林公園」。

2.第二題「巫婆有偏頭痛,哪種植物可治療找出來並畫出葉子形狀」(沒有善用標點斷句清楚),這是很糟糕的教育方式,怎能簡化到某種植物可以治療偏頭痛這樣的不當說法都變成教育內容。也許民間傳言某植物可以治療偏頭痛,但這不是科學醫療的方式。偏頭痛的原因百百種,哪能一項植物就可「治療」。正確的自然解說已經不興講民俗藥用植物,因為植物是不是需要萃取、需不需要提煉、是吃哪一部位、是熬煎或燉煮、是單方抑或複方、對每個人都適用或是會有毒性反應、真的有效嗎?沒有一個介紹藥用植物的「老師」可以斬釘截鐵的把所有細節都說清楚,因為絕大多數是穿鑿附會、道聽途說或書本看來的,這樣不負責任的解說除了有可能出人命,也會教出一堆只想要掘植物不想要保護的民眾出來,這是環教教育的初衷嗎?

3.這業者的中文能力及自然知識也要加強,第四題「暱蹤」應該是「匿蹤」,「高蹺」應該是「高蹺鴴」才對(可能是編排時沒有鴴字而空字)。而小鷿鷈有「瓣蹼」是「進化」或「退化」在當今缺乏證據下都很難斷定,所以題目寫「腳的蹼已退化成『瓣蹼』」是太過武斷,也灌輸小朋友不正確的知識。如果寫成「腳趾演化成『瓣蹼』適於游泳」則較適當。

4.第七題就更誤導小朋友認知了。「蟻獅」(脈翅目蟻蛉科的幼蟲)不是「專吃螞蟻」,牠是肉食性,隨機食取掉進陷阱的獵物,除了螞蟻是主食(因為最常經過而被獵捕)外,也吃其他誤入陷阱的小昆蟲(只要牠抓得動)。這樣的題目是錯誤引導,灌輸小朋友蟻獅專吃螞蟻的不正確知識。

5.田鼠挖洞是本能,是自然界賦予牠生存的本領,說牠會「破壞土堤」純粹是從魚塭業者觀點來塑造了「田鼠」的「負面形象」,強調的是田鼠的「負面價值」,完全沒有教給小朋友有關田鼠在生態系、食物鏈的生態地位,這種題目是環境(或自然)教育嗎?

環境(或自然)教育興盛是好事,產業化也是好事。只有產業化才能讓人才有所用、知識有所傳、資金有所利、環境有所救,而最重要的是不需要政府大把鈔票花在看不出政績的地方,讓業者能靠著保護環境生態,傳授自然知識而獲利永續,幫政府做好環境教育的事,何樂不為?但從業人員不能只想靠活動噱頭賺錢,不能只憑半吊子功夫就要行「騙」天下,要下功夫學習自然生態,須自我要求做到環境保護、生態保育的示範者而不是知識(甚至錯誤)的販賣者,要成熟思慮灌輸給受眾的所有產品正確性,要負責任的為環境代言而非只是順應潮流轉型求生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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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則留言

  1. 商人看見的是商機、戶外教學轉變成環境教育、加上有經過認證的場所更是許多單位辦理環境教育時的首選、省得麻煩不是嗎!環教人員認證方式也很多元、素質差異大。環境教育還有很大的努力空間。

  2. 對案例中第4點”蟻獅”錯誤特別有感。

    過去報告已指出:蟻蛉所在環境中,螞蟻數量相較於其他無脊椎動物類群為多(掉到pitfall trap裡的比例最高),也導致蟻獅食物中螞蟻佔多數;蟻獅非”專吃螞蟻”,而是像您說”抓得動”即可。

    自己的野外觀察中,蟻獅的獵物除螞蟻外,亦包含其他膜翅目如小型蜂類、雙翅目如果蠅、半翅目如葉蟬、其他目如鼠婦及蜘蛛等。

    傳達正確知識是專業且負責任的態度。

    感謝您的分享!

  3. 賴老師所言即是,
    人云亦云、斷章取義、嘩眾取寵正是當前普遍的怪象,而所謂的「環境教育」雖有若干基本要求之規定,但總偏於表象(如時數),卻從未有務實的規定,例如師資、場所、課程內容方式等,空有「環境教育場所」、「環境教育人員」的認證,卻沒有給他們發揮的絕對空間,有的只是更多的限制與責任,很難想像為什麼要取得認證?
    認證通過後又有什麼好處?
    但願環境教育法能日見周全!
     
    另,學校帶領學生進行的參訪活動,並非都與環境教育相關,比較多的可能都是一般性的校外教學,有內涵一點的就是結合若干領域學習或是重大議題的戶外教育,
    環境教育只是重大議題中的一項,當然以學校立場,
    若在該行程中能夠結合到環境教育是最好,但並非都是可以。
     
    註:前述「領域」與「重大議題」指的是九年國教課程綱要中的七大領域與七個重大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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