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生態旅遊發展現況與展望

 

本文發表於2010年3月27日由金車教育基金會主辦的「看見福爾摩沙~休閒新浪潮研討會」,純為個人以管窺天之見,不代表所屬團體之意見,如有違誤之處,敬請指正。

在此文,我也提出修訂「發展觀光條例」的呼籲,鬆綁民間社團對不特定大眾舉辦旅遊活動的限制,打破旅行社的保護傘,讓保育團體操作生態旅遊的專業進場,帶動台灣生態旅遊產業的成形。 

台灣生態旅遊發展現況與展望

文/賴鵬智

壹、 前言

生態旅遊是一種自然的、文化的、知性的、感性的觀光旅遊概念。遊客以欣賞、學習、尊重、參與和培養敏感度來跟旅遊地的人、事、景、物與生命產生互動,將自己融合在當地的自然環境裡,並透過消費,對當地的保育和社區發展做出貢獻。因此,生態旅遊除了享受大自然野趣與人文風情外,也達到發展地方經濟、維護當地傳統文化,保育自然生態並永續利用觀光資源的目的。

雖然國際上提倡生態旅遊的初衷是以生態旅遊為手段來達到生態保育的目的,但無可諱言生態旅遊是觀光產業的一環,不能脫離商業機制,否則就不要掛上「旅遊」二字,但也因此造成在認知與做法上「生態」與「旅遊」常在天平二端擺盪,實務如何取得平衡,是保育界與旅遊界常有爭論的地方。

從生態旅遊觀念的出現(1965年)到目前為止,已經衍生各種含意,不同地區或因為特定的發展需求而給予不同的定義,但是萬變不離其宗,生態旅遊的發展仍以促進生態保育及地方居民福祉為最終目標。

台灣發展生態旅遊歷程不長,但優劣現象都已呈現,劣者是全世界都容易看到的通病,例如「漂綠」行銷;至於優者,則台灣已有社區型生態旅遊地的表現已脫離許多國際上旅遊地社區現在仍停留於推廣資源回收、工藝研習等基礎層次,能夠全方位顧及環保與生態保育,可以是國際範例。

貳、 台灣生態旅遊發展回顧

一、 政府政策
台灣要遲自2001年,政府才因應世界潮流面對生態旅遊的發展,並且納入相關政策文字中,各有關機關也開始藉以推動,底下是幾個重要政策歷程:

(一) 國民旅遊方案(2001.05.02):發展策略中明訂:結合各觀光資源主管機關,共同推動文化旅遊、生態旅遊與健康旅遊。其中發展生態旅遊的具體措施為「推動中部地區地震地質景觀生態之旅」、「推動森林步道系統健康與生態之旅」、「推動海岸地質景觀、溼地、海洋生物生態之旅」、「推動脊樑山脈地形景觀、動植物、原住民文化生態之旅」。

(二) 發展觀光條例(2001.11.14):修正增加「自然人文生態景觀區」與「專業導覽人員」的設置。

(三) 2002生態旅遊年計畫(2002.01.16):配合國際「生態旅遊年」,行政院宣示2002年為「台灣生態旅遊年」,台灣觀光產業正式涵蓋生態旅遊領域。

(四) 跨部會任務編組的行政院觀光發展推動小組(2002.07.10改為委員會)原為中央整合生態旅遊相關業務的決策單位,交通部觀光局為幕僚單位,在2002年9月發表台灣第一版的《生態旅遊白皮書》。不過還來不及驗收成效,2003年開始,轉由行政院永續會國土資源組接手督導生態旅遊業務,內政部營建署為幕僚單位,從國土資源保育角度重修《生態旅遊白皮書》,並於2004年12月發表第二版的《生態旅遊白皮書》。

(五) 農委會林務局於2008年研訂「森林生態旅遊發展策略暨行動方案」,據以推動後續事務,並將加強與社區、旅遊業之策略聯盟。

(六) 行政院於2009.05.14宣布「六大新興產業」(生物科技、觀光旅遊、綠色能源、醫療照護、精緻農業、文化創意)政策,其中觀光旅遊部分「觀光拔尖計畫」之行動方案與生態有關的只有一句話:「異業結合(結合醫療、農業、SPA、文創、生態、部落等資源,共同開發行程)」,「生態」應只是「化妝用語」;精緻農業部分則在「樂活農業」項下有森林生態旅遊之具體相關策略與措施。

二、 民間參與
1984年台北鳥會成立(衍生於1973年成立的台北賞鳥會),其後各地鳥會陸續成立,這是台灣最早成立的自主性民間團體(以前的社團都具官方色彩)。其他保育、環保組織如大自然教育推廣協會(1989)、主婦聯盟環保基金會(1989)、荒野保護協會(1995)、蝴蝶保育學會(1996)、鯨豚協會(1998)、螢火蟲保育協會(1998)、自然步道協會(1999)相繼成立,各自舉辦各式各樣的活動,吸引不同年齡與階層的民眾進入大自然,與野生物「無害相遇」,欣賞台灣生態之美,同時進行環境教育,提升休閒遊憩品質。

民間社團推出主題式自然觀察之旅,行程主要在體驗並欣賞當地的生態資源(如鳥類、蝶類、地景),不以熱門觀光景點為訴求,懷抱關懷與學習的態度,不但是替自己的行為負責,也是為旅遊目的地的生態環境負責,逐漸養成了參加者仔細聆聽、細心觀察的習慣,也培養了一些同好、義工、解說員,更將台灣豐富多樣的生物資源一點一滴記錄保存下來,讓台灣在國際間的生態保育聲望展開新頁,也為台灣日後發展生態旅遊奠定良好基礎。

2001年3月,成員含括產、官、學及各相關保育社團代表等台灣在觀光與生態保育二方面的專家與有興趣的人士,集結成一個活力十足、專業導向的行動團隊,成立了中華民國永續生態旅遊協會。該會成立後積極探勘台灣可以發展生態旅遊的地點、架設專業網站、提供相關訊息交流、培訓相關人才、輔導景點及旅遊業者、大眾媒體宣導、舉辦研討會、規劃或勘選生態旅遊遊程,在台灣全力推展生態旅遊。

參、 台灣生態旅遊發展現況

一、 政府推動
台灣的生物多樣性與文化多元性舉世聞名,特殊的地理位置與地形景觀世所罕見,生態旅遊正可以凸顯台灣的特異風情,對中外遊客而言都會是重新認識台灣價值與深切體驗台灣文化的最佳方式。所以生態旅遊在台灣的觀光產值不能以它是「小眾市場」而遭輕忽,長期而言,它反而是台灣向國際發聲的主流戰略才對。生態旅遊不是只在「生態旅遊年」才受重視,推動生態旅遊應是政府永續的政策,不因公部門主事者更替而異,也不因政黨輪替而易。

但多年來無論行政院或相關單位,主事者遞嬗頻繁,生態旅遊政策或業務受重視與否常因人而異,故而造成推動事務不持續,甚或每下愈況,形成停滯,甚至變質。現在的態勢是行政院已不理生態旅遊政策,只有相關單位(甚至層級不高)就業務範圍自行決定發展與否。生態旅遊要產業化,如果缺少政府的政策引導,民間要突破現狀是很困難的。

目前主要推動生態旅遊相關業務的單位有國家公園系統、國家森林遊樂區系統及國家風景區系統。每個系統都會舉辦生態旅遊相關活動,但非常態舉辦,且較著重在環境教育或自然遊憩層面,對產業面之聯結與推廣則少。不過近幾年這三大系統積極輔導社區景點營造與人才培力,帶動許多社區朝發展生態旅遊方向前進。

內政部營建署於2005年至2008年連續4年推出「生態旅遊輔導團」,先遴選生態旅遊地,再由輔導團前往訪視,進行很短時間的諮商,2009年起則停止此項業務,自此中央即無整合性及宣示性的生態旅遊業務。

農委會林務局從2003年開始持續進行森林生態旅遊遊程評鑑、林務人員生態旅遊教育訓練、森林生態旅遊潛力社區遴選、森林生態旅遊策略聯盟機制建置、森林生態旅遊政策研訂等,且持續積極推動生態旅遊相關業務。

農委會漁業署於2003年大力支持中華鯨豚協會推出賞鯨標章,這是台灣第一個與生態旅遊有關的標章,當年有2艘賞鯨船獲得認證。至2009年底,則有8艘賞鯨船獲有賞鯨標章,宜蘭烏石港3艘(蘭鯨號、華棋168號、新福豐168號)、花蓮石梯港1艘(海鯨1號)、花蓮港3艘(多羅滿號、多羅滿1號、鯨世界3號)、台東成功新港1艘(晉領號)。具示範效果的賞鯨標章船愈多,愈有助於賞鯨旅遊品質之提升,也因要遵守嚴格賞鯨規範,對鯨豚的干擾也會降低。

交通部觀光局則於2009年8月協助中華民國永續生態旅遊協會推出生態旅遊標章,先以生態旅遊遊程認證為主,至2010年3月尚無旅行社申請。

行政院原住民委員會(原民會)及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退輔會)從2002年開始也參與推動原鄉、轄屬農場發展生態旅遊。原民會在初期二年尚注重對部落實質的生態旅遊營造輔導,但以後就只是藉生態旅遊之名行銷部落觀光而已,未盡生態旅遊內涵。退輔會所轄武陵、福壽山、清境三個高山農場背負歷史包袱,在國土復育的政策下,也須由純農業生產轉型發展為休閒農業甚至是生態旅遊,因此多年來積極輔導多個農場(包含高雄與東河農場)學習生態旅遊經營管理知能,研訂相關機制、設立標準作業流程及訓練解說員,同時退耕還林或轉為自然農法,配套發展生態旅遊,雖一時未能竟全功,但已具指標作用。

客家聚落多具人文與生態之美,是很具潛力的生態旅遊場域,惟行政院客家委員會在這方面無實質深入的輔導或發展措施,一昧以各式嘉年華活動促銷客家聚落觀光,帶來大批遊客吃喝玩樂一番,對提振社區經濟有幫助,對環境則傷害不小。

生態旅遊在台灣的發展還有一項弔詭的現象,就是有的部門深怕生態旅遊與產業掛勾而變質成大眾旅遊,破壞環境資源,因此遲不願見旅行業者進場;有的部門認為生態旅遊只是塞牙縫的肉屑,不值得關照,對生態旅遊相關輔導是抱著被動與施捨的態度,這二種現象都壓抑了台灣發展生態旅遊產業的潛力。

二、 人才培育

(一) 教育體制內
台灣長期的觀光科系教育,偏重傳授餐飲、飯店、旅行業的經營管理與活動行銷等知識,未曾關注生態、環保等相關知能,造成從業人員在觀光資源運用與管理上從未考量過永續發展的議題。不過近些年來,觀光系所及大量新增的休閒、遊憩系所已開設生態旅遊課程,連其他系所也開生態旅遊學程,逐漸讓未來的台灣觀光業領導人或從業人員開始稍具生態保育、環境保護與文化尊重的素養,這是可喜現象。

(二) 社會
生態旅遊如果少了專業解說,少了環境教育功能,就不能稱為生態旅遊。多年來台灣各地生態保育社團培育了許多優質的生態解說員,是台灣發展生態旅遊最寶貴的種子人才。而近年來山村與農村積極發展觀光旅遊,基於需要也培植了不少在地解說員,但因養成過程講師素質不一,有時習得錯誤觀念與動作,反成環境殺手與錯誤示範而不自知,這是台灣發展生態旅遊的隱憂。

目前台灣要發展生態旅遊最缺的就是從出發地到目的地之間負責沿路解說的「全陪」—外語導遊或領團人員與生態旅遊地在地解說的「地陪」—專業解說員,全陪與地陪都必須具備相當的自然生態與人文專業知識,非長期培養不可得。

在旅遊市場上,帶外國人在台灣旅遊的外語導遊為數眾多,但具有生態保育、環境保護、地景維護、文化傳承觀念與實務經驗的少之又少,而能用外語介紹動植物生態或地景者幾希。以台灣賞鳥為例,台灣鳥類資源在國際上名聲響亮,但台灣能以流利外語(英語、日語為主)帶外國人賞鳥的專業導遊不出十人。台灣雖無大山大水,但有精緻多元的地質與地景可吸引外國人觀賞,但找不到有這方面專長的專業導遊。賞鯨豚、賞蕨也是一樣情形,外語能力差是台灣長期無法發展國際人士到台灣生態旅遊最主要的原因。政府若要吸引外國人到台灣生態旅遊,就要長期投資訓練現有的外語導遊人員具備生態旅遊全陪或地陪的能力。

國民旅遊領團人員沒有語言問題,也不需要證照,素質參差不齊,具生態旅遊素養者比例甚少,連國民旅遊帶團品質都堪慮,遑論生態旅遊。不過這情形在2002年3月台灣觀光領團人員發展協會成立後有所改觀,該協會致力培訓全方位觀照生態與人文各面向的華語導遊(接待大陸遊客之導遊)與領團人員,大幅提升領團員素質與形象,至2009年底也有25位會員通過中華民國永續生態旅遊協會認證的生態旅遊導覽人員,為旅行業培植了進入生態旅遊產業門檻的領團專業人才。

反觀旅行社本身能力之建構,則因業界競爭激烈,只能在現成的紅海廝殺,無餘力培養企業內部相關規劃、行銷生態旅遊的人才,使得旅行社一直沒有經營生態旅遊市場的可用人力。

三、 景點營造

近幾年來,全台灣瘋觀光,競辦各項活動吸引人潮以增進城鄉商機。原住民部落也為因應山村農業轉型與文化覺醒,幾乎都以發展觀光為當務之急,尤其自從嘉義阿里山鄒族部落達娜伊谷聲名大噪,收益與補助甚豐,更刺激全台原住民部落都以達娜伊谷為楷模,爭相設法營造觀光環境與創造知名度,希望獲得遊客與公部門青睞,增進社區產業或建設,改善部落生活環境與提升生活水準。農村聚落則從早期富麗農村、休閒農漁園區到現在的農村再生與樂活農業計畫,一再有各種名目進入農村建設。可惜無論山村或農村,因為過度建設,許多地方早失純樸面貌,生態旅遊景觀與環境皆大量流失,只能不斷以各種大同小異的活動招徠大眾旅遊遊客,進而再加速環境之破壞與社區之墮落,如此惡性循環,是目前台灣許多旅遊地的現象。

台灣現在的社區旅遊蓬勃發展,許多社區為因應旅遊需求而發展出相關產業如民宿、解說員、接駁車、餐飲等。無論是行政院勞工委員會的多元就業開發方案、原民會的重點部落計畫、林務局的社區林業計畫、農委會的休閒農漁業計畫,許多社區申請時都表示要發展生態旅遊,但實際上社區多不具生態旅遊概念,絕大多數社區從事的是大眾旅遊型態,環保與保育並非關注核心。少數以生態旅遊為發展重點的社區(如阿里山達邦部落、頂笨仔聚落),則缺乏與旅行社聯結的利基,沒有小眾團客常態的支持,對該社區的實質經濟協助還不永續。

四、 旅遊業

交通業、餐飲業、住宿業及旅行社都是生態旅遊產業的一環,但以旅行社為產業核心。多年來相關產業都期許旅行社能扮演發展生態旅遊的主要領導角色,由其串連相關成員及旅遊地,讓生態旅遊真正產業化。但絕大多數旅行社仍以大眾旅遊心態來經營生態旅遊,以大眾旅遊做法包裝為生態旅遊,故常有違反生態旅遊原則之情事發生,儘管有少數旅行社推有專業自然或文化觀察行程但操作面仍不盡然符合生態旅遊做法,以致至今尚未見有正確做法且成熟的生態旅遊遊程在旅行業界常態操作。

中華民國永續生態旅遊協會於2003年1月輔導十四家旅行社會員成立「生態旅遊推廣中心」,但因中心運作只是靠生態旅遊協會設計遊程由成員各自集客聚合出團,沒有整體規劃、行銷、運作之能力,加之成員各有盤算,無法團結共事,不數年終致解體。

五、 民間團體

不同保育團體各自有關注的保育議題或物種,有的團體會組團帶領會員或民眾前往生態資源豐富的區域,針對部份特定物種進行自然觀察或導覽解說。一般來說出團頻率很低,且大都偏好特定物種,以往在遊程安排上多為直接抵達生態觀察現場,較少與當地社區有所互動,對於當地經濟及產業發展的幫助不大,所以多數民間團體舉辦的活動只能稱為自然之旅或環境教育活動,不能認定為生態旅遊。不過保育團體自從瞭解生態旅遊內涵後,已開始轉變活動型態,除了既定的自然觀察、環境教育內容外,也會融入社區見學,將經濟利益與保育力量帶入社區。

其實民間團體(包括各種協會、學會、基金會、農漁會……)在現行法令規定下,是不能招攬非為會員服務的旅行活動,因為「發展觀光條例」賦予旅行社特許權利,只有旅行社可以「為旅客設計安排旅程、食宿、領隊人員、導遊人員、代購代售交通客票、代辦出國簽證手續等有關服務而收取報酬」,「未依本條例領取營業執照而經營觀光旅館業務、旅館業務、旅行業務或觀光遊樂業務者,處新臺幣九萬元以上四十五萬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營業」。

但民間的保育團體最具生態保育及環境保護概念,解說人員素質也高,更具生態旅遊實務能力與協助社區發展的熱忱,若由生態社團操作生態旅遊,最能輕易入門且各界無須擔心漂綠行為。由其串連社區與景點,加之社團公信力,立刻能發展出成熟的生態旅遊遊程,進而形成產業,這是旅行業望塵莫及的,卻被不合時宜的法令限制住。旅行業在特許法令的保護下吃不下又放不開生態旅遊這塊小餅,反而讓台灣的生態旅遊遲無大幅進展。期待很快有一天政府修法開放民間團體招攬國內(包含外國人來台)旅遊生意,除了能立刻促進特殊、小眾旅遊市場(如生態、地景、天文、文化、藝術、工藝、考古、養生、環保、農業、能源之旅)的發展,也能刺激台灣旅行業的成長。

六、 熱門資源

台灣的地理位置相當特殊,是北方溫帶環境的南緣和南方熱帶環境的北限、是北方南下的寒冷洋流和南方北上的溫暖洋流的交會帶、是北方冷空氣與南方熱氣流相會之處、是世界最大海洋板塊和最大大陸板塊的交界。這些不同環境相會的特質,使得台灣兼具雙邊特色。加之台灣是一年輕土地,在板塊擠壓抬起與風水侵蝕剝落雙重力量作用下,多變的地質與地形除了有小而美的地理景觀外,也形成孕育高度生物多樣性的各種棲地。

台灣有許多單位面積數量比可以在世界競爭而作為生態旅遊旗艦物種的生物,例如約550種的鳥類(全球約9000種)、約400種的蝴蝶(全球約18000種)及約32種的鯨豚(全球79種),都是值得吸引國人與外國人觀賞的自然獻禮。

台灣因為是海島,地理隔絕關係,造成一個小島有17種特有種鳥(黑長尾雉(帝雉)、藍腹鷳、台灣山鷓鴣(深山竹雞)、台灣藍鵲、台灣紫嘯鶇、冠羽鳳鶥(冠羽畫眉)、台灣斑翅鶥(紋翼畫眉)、台灣噪鶥(金翼白眉)、白耳奇鶥(白耳畫眉)、栗背林鴝(阿里山鴝)、黃山雀、台灣戴菊(火冠戴菊)、烏頭翁、黃痣藪鶥(黃胸藪眉、藪鳥)、台灣短翅鶯(台灣叢樹鶯、褐色叢樹鶯)、五色鳥、台灣畫眉)及60種特有亞種鳥,是對全球賞鳥人士致命的吸引力,近年來也有歐美、日本遊客專程來台賞鳥,惜因旅行社不懂也無力操作這塊賞鳥Inbound市場,只能憑藉口耳相傳的少數幾位專業鳥導消化掉少量需求,至於廣大的國際賞鳥客市場就眼巴巴的謝絕於門外。

台灣的第一艘賞鯨船(海鯨號)於1997年7月在花蓮的石梯港開航,開啟台灣鯨豚保育及海洋生態旅遊新頁。目前台灣東部的宜蘭烏石港、花蓮花蓮港、石梯港與台東成功新港已發展賞鯨旅遊,其中花蓮港有6艘、烏石港有12艘賞鯨船,是賞鯨旅遊最盛的港口。烏石港因為近台北市,加上北宜高速公路開通後的交通便利,賞鯨季節(5至10月初)遊客絡繹不絕,賞鯨加上龜山島成為熱門遊程,放眼港內停泊的幾乎都是賞鯨船,烏石港已是國際少見的賞鯨專用港。船家甚至多次施壓東北角暨宜蘭海岸國家風景區管理處退讓,提高登龜山島的遊客量,最近一次是自2010年3月開始,平日從4百人增為5百人,假日從5百人增為7百人。依據東北角風管處統計,這兩年由烏石港出航賞鯨或登龜山島人數,每年都近廿萬人,帶動三億餘元商機。雖然賞鯨生意旺盛,但競爭激烈,殺價搶客為常態,也導致出海時程縮短、服務品質低落、不遵守賞鯨規範等情事發生,對賞鯨客具有環境教育意義的行前解說等配套服務則是奢求。中華鯨豚協會自2008年暑假開始,提供解說義工讓船家預約出海解說服務,並假烏石港遊客服務中心定時進行行前解說,協助提升烏石港賞鯨旅遊品質。

新竹縣橫山鄉內灣村自2000年以螢火蟲爆紅,帶動台灣鄉村聚落重新尋找兒時記憶,一處處農村與休閒農場、遊樂區爭相以螢火蟲為賣點吸引遊客前來,增進觀光商機。螢火蟲是生態指標,螢火蟲多了也表示台灣環境變好了,這是可喜的。但也因民眾及業者對生態旅遊認知不清,操作手法不當,純將螢火蟲當商品看待,不知憐惜,導致在賞螢季節反造成螢火蟲浩劫與棲地髒亂。多年來中華民國螢火蟲保育協會積極在各地舉辦研習、演講與參觀,推廣正確的棲地維護與賞螢守則,現在許多社區懂得如何護螢與賞螢,對賞螢生態旅遊之推廣迭有助益。

近年來還有二個社區發展出特殊物種的生態旅遊,分別是屏東墾丁國家公園的社頂部落推出觀賞復育野放的梅花鹿、嘉義阿里山國家風景區的頂笨仔聚落推出賞飛鼠,二者皆由公部門聘請專業團隊深入輔導,社區發起禁獵,義工投入巡護、保育生態資源,同時以嚴謹的規範操作生態旅遊,因而獲得好評,是生態旅遊促進環境資源保育及社區經濟利益的最佳佐證。

台灣的生態旅遊資源豐富多元,除了以上數種,舉凡森林(尤其檜木林)、地景(如太魯閣、野柳)、人文歷史……都有國際級的吸引力,可以促進生態旅遊產業發展,端視中央政府、資源所在地的主管機關、社區居民、旅遊業者如何妥善運用及有效保護這些資源,本文不再贅述。

肆、 展望

台灣發展生態旅遊從早期的自然之旅到2002生態旅遊年全面啟動,至今生態旅遊產業環境已大致奠基,但有以下幾點困境尚待突破:

一、 除非是國家重大經濟產業,否則經常人去政息,生態旅遊是弱勢產業,在中央就無長期一貫的產業輔導政策,雖曾有過二版《生態旅遊白皮書》,但未努力落實,對社團投入生態旅遊市場也予抵制,讓生態旅遊無法在台灣快速成長。

二、 在國民道德與遊樂素質仍待提升的今天,生態旅遊的推廣首重教育宣導,只有先讓大眾瞭解什麼是生態旅遊,生態旅遊如何玩法,生態旅遊有哪些要求必須配合,生態旅遊不是為所欲為……等,才能將台灣人帶到自然人文資源豐盛的環境敏感地帶,從事高層次的生態旅遊。但目前除了保育團體的零星環境教育外,大眾媒體呈現的旅遊報導或節目(尤其是電視台)常給觀眾錯誤認知與示範,拉低台灣人的休閒遊憩行為水準,令人不安與痛心。

三、 旅行業的環境責任概念並未與時俱進,國民旅遊經營手法數十年不變,要進入生態旅遊領域的知能與人才皆乏準備,嚴重落後國際水準。

四、 台灣生態旅遊的外語服務環境與人力缺乏,公家機關或民間的網站都嚴重欠缺外文詳細資訊,很難吸引國際觀光客到台灣生態旅遊(或一般觀光旅遊)。

五、 台灣社區急於發展觀光旅遊,政府又常錦上添花,重複補助,社區硬體建設多但不美觀,住民公德心差,美學修養不足,景觀凌亂又髒亂,未從生活基本層面改造就想一步登天,難矣。

六、 在地優質解說員缺乏,除了只能讓遊客看熱鬧不能看門道,還降低社區收納生態旅遊市場的容量。只能做大眾旅遊,不能發展生態旅遊,對社區環境資源長期而言是一大威脅。

七、 台灣社區缺乏環境變遷意識,環境保護與生態保育知識闕如,對生態旅遊資源之經營管理能力亟待提升。
當然,以上台灣生態旅遊發展瓶頸都可樂觀期待在政府有心改善、民間積極學習下轉劣勢為優勢,只是這段時程不能太久,才不會扼殺了正在萌芽的生態旅遊生機。

生態旅遊是在自然資源或人文風情豐富的地方進行遊憩休閒,但又須兼顧環境保護、生態保育、文化維護、社區自主的旅遊活動,比一般性的觀光旅遊活動,多了一層嚴肅性,多了許多責任與義務,所以,生態旅遊不是隨便玩玩的。

生態旅遊的基本立意是讓生態旅遊地的居民擔任守護神,好好保護他們的生活環境,維持生物多樣性或特殊性,保存文化原始風貌與傳承,也藉此吸引遊客探訪,為居民謀得生活利益,以此良性循環為環境與生命取得和諧共生。

因為生態旅遊承擔著重大使命,所以整個產業所牽連到的人、事、物,都不能掉以輕心。政府須要建構完善的推動機制,並積極投入輔導或協助;業者須要更多的學習與專業操作;旅遊地資源須要更有效的保護;社區須要更積極的投入及精進經營管理知能;遊客則要完全尊重自然與文化,並實踐環保的要求。

台灣是美麗之島,是世界生態瑰寶,台灣甚至有外國人沒有的老子觀念:「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在所有環節都全力扣緊,建置工作精實度也提升後,加上人與環境的共生共容,生態旅遊產業必能在台灣生根茁壯,展現亮麗成果,成為國際綠色產業範例,永續經營。


台灣 苗栗 苑裡 大安溪畔 火炎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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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則留言

  1. 關於文章中所提社團辦生態旅遊的適法性,因旅行業承辦旅遊業務需承擔多方面責任,除了旅遊本質外需承擔的風險與責任包含食.宿.交通.旅遊安全…等。如果沒有周全的契約責任與規範,任何單位都無法獨自承擔可能的風險。

    純如認為社團是有生態旅遊行程規劃的專業,若能加上旅行業對於食宿交通安排的專業,共同建立夥伴關係,對台灣生態旅遊推廣應有更實質的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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