颱風假後應補班補課

颱風假是依據《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政府為使各級機關及公、私立學校在天然災害發生或有發生之虞時,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有所依據,特訂定本辦法。」該辦法對象只適用公務機關和公私立學校

該辦法第18條有說:
1. 公營事業機構及其他性質特殊機構,準用本辦法之規定。
2. 民間企業之停止上班,依照勞動基準法或其他法令規定,由勞資雙方協商處理。

颱風假規定是不及於民間單位的

但現在幾乎所有行業比照,一到颱風來,全台民眾關心的,尤其媒體特意關注,就是有沒有放颱風假,這給氣象單位及縣市首長極大壓力。

即使現今科技發達,超級電腦、AI一個比一個強,但人類對老天爺的脾氣還是抓不準,每當颱風要來,大家都繃緊神經,嚴陣以待。而幾乎每次颱風過後,總有颱風假的論戰,有的放了卻風和日麗,有的沒放卻風雨交加,放與不放都讓縣市首長左右為難。經過長年累積不放颱風假遭致批評的教訓及觀察民眾好惡後,政治人物比氣象局更看懂「風向」了,於是多以「料敵從寬」、「生命財產安全優先」為理由,慷慨施放颱風假。不過,也有勇於擔當敢依氣象預報資料,不與鄰接縣市同步放假的縣市首長。而像這次慢條斯理、牛步迆,欲進還羞,吊人胃口的山陀兒颱風(2024年第18號颱風),有些地方政府在颱風還大老遠處就開始放颱風假。含括防颱、避險、復原等原因,部分縣市連放3或4天颱風假,而10/2-10/3山陀兒讓全台連放二天假日裡,有些地方無風無雨或小風小雨,百貨公司、電影院、KTV生意大好。

20241001-1004山陀兒颱風來襲 全區放假縣市一覽表

縣市別 10/1(星期二) 10/2(星期三) 10/3(星期四) 10/4(星期五)

基隆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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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 v v
新北市 v v
桃園市 v v
新竹市 v v
新竹縣 v v
苗栗縣 v v
臺中市 v v
彰化縣 v v
雲林縣 v v
南投縣 v v
嘉義市 v v
嘉義縣 v v v
臺南市 v v v
高雄市 v v v v
屏東縣 v v v v
宜蘭縣 v v
花蓮縣 v v v
臺東縣 v v v
澎湖縣 v v
連江縣 v v
金門縣 v v

資料來源:人事行政總處網站    製表:本網誌

無論颱風假放一天、二天、三天,甚至五天,都導致課業延宕、公務停擺、工商損失,對整個國家社會的生產力都是極大耗損,這是颱風帶來的有形與無形傷害,卻乏人計較。三三會理事長林伯豐表示,全台放一天颱風假的經濟至少損失315億,這只是就經濟層面的粗略說法,我倒希望能有嚴謹的學術調查與統計?讓真確的生產力損失量化數字說話,給政治人物及大眾對於颱風假該不該放、如何放能有更多面向的參考依據。

颱風假不是國定假日,民間單位對沒上班的員工是可以不給薪水的,但現在大多數民間單位為了不引起勞資不和諧,或是背負「要員工冒死上班」的罵名,大多認賠照給休假員工薪水。

颱風假不是國定假日,公務員、公私立學校教職員、公營事業機構職員停班停課,照說薪水也不能發,只是政府慷納稅人慨,公僕、老師薪水照領。

颱風假現在變成了颱風帶來的「福利」,這樣對嗎?

當今環境部長彭啟明之前是民間人士時,曾甘犯眾怒討論過「颱風假的代價」,說過:「雖說放颱風假,百貨公司、KTV等特定產業生意反而會變好,但總的來說,受惠產業多出來的那點業績,絕對不可能平衡掉整體產業所付出的高額損失。」也說:「對台灣民眾來說,颱風天最重要的事就是:能不能放假?但是,我更希望民眾能更理性地去了解放颱風假的理由。颱風假不應該是一個福利,而是合理的考量。」我佩服他的勇氣,只不知現在當官了,立場是否還一樣?

有人贊成或喜歡有颱風假,有人認為颱風假不該濫放,有人認為颱風假應取消,由人民自己決定要不要上班。在目前颱風假還是政治主流(選票)考量下,這些爭論還會持續,沒完沒了。

本文不討論是否該有颱風假,或是該怎麼放才得宜,本文只要求颱風假造成的有形或無形損失不應全民負擔,帶薪放假者應該補回來。

因為颱風假不是國定假日,不應視為當然給薪休假,不能休假了無痕。在保有颱風假制度的現況下,我主張帶薪休颱風假的公務員、公營事業機構員工、民間單位員工、學校教職員都應該利用週末補班、補課(例如每隔一週補一天),把損失的生產力補回來,才是對納稅人、企業主、受教學生公平的事。

而若能實施颱風假後補班補課,颱風假不是變相福利了,我相信有無颱風假就不會是每次颱風來襲受關注的焦點,縣市首長決定是否休假的壓力頓減,豈不一舉數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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