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8日聯合報A11(社會)版報導一則在台旅遊的美國軍官寫有炸彈與飛機字眼的紙條事件,第二段全文是「翻譯後內容為,『上尉男疑似要求女友去監督持有炸彈的B男,確定他有帶炸彈上飛機後,再跟警方通報,表示炸彈客隨時會引爆炸彈。』」(上圖紅框),與第十一段文字完全一樣,這是不應該出現的寫作方式。
我覺得第二段文字與前後文無法順利銜接,顯得突兀,放在第十一段還比較順一點,不知道記者打字時是怎麼「複製、貼上」而將同樣的字句重複出現。
記者疏忽,可能也沒校對就送出,而編輯也疏忽,於是又出現聯合報新聞寫作與編輯品質不佳的案例。
聯合報連續三天的新聞文字都出現錯誤,除記者與編輯的專業素養有待精進外,我很奇怪他們的管理高層都在睡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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