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聲明:這不是業配文,我是因為感動而願意花時間寫下這篇報導。
日前赴金門公出,二天一夜行程在金城鎮水頭聚落的「新水調歌頭」民宿過夜,該民宿是傳統民宅經過金門國家公園管理處整修,並與屋主協議設定抵押權30年,再於2010年開始委外經營為民宿以活化閒置空間。女主人顏湘芬小姐曾任金門民宿協會理事長,秀外慧中,細心妝點民宿內外,除了乾淨整潔基本條件外,從小擺飾、吊燈到書法牆,從客房到交誼客廳,以及天井和其他小角落,整屋子的裝潢與布置都讓民宿極具傳統文化氣息與美學氛圍,像我這樣的粗人一踏進民宿空間就頓時覺得有氣質起來,我深感這真是讓旅客從生活中沉浸中華文化的好地方。
有這樣的環境,首先歸功於金門國家公園管理處在20年前就啟動修建傳統建築保存文化資產的作為,復在十餘年前推動極具創意的委辦民宿與賣店活化老宅的計畫,再加上承攬經營民宿的主人們巧手慧心與精緻的服務,使得金門的民宿深具地方文化特色,與台灣的民宿市場完全區隔(除了地理因素之外)。我於是向金管處索取了一些資料,了解這件事情的一些始末與推展情形,願意在此分享,也提供給以旅遊活化業務範圍內聚落,促進地方創生的其他公部門參考。
先來看看讓我驚艷的「新水調歌頭」民宿的內外:
建於清光緒年間,典型閩南二落大厝四合院。金管處修舊如舊,做得很好、很精細的史蹟保存修復工程。民宿取名於蘇東坡的詞,因位於水頭區故名。共有7個房間,以「明月」、「嬋娟」、「瓊樓」、「朱閣」、「乘風」、「起舞」、「把酒」為房間名稱。4間擁有閣樓可住2-4人,右護龍有3間雙人房,總數可住14-22人,整體環境規劃兼具傳統的古厝古樸特色與現代套房的整潔明亮及舒適便利。
【奎璧聯輝】許多的古厝門上有題這四個字,是建造給新人住的新居。天上的奎星與壁星遙遙呼應,代表著天作之合,門當互對聯合輝映。
蘇軾的水調歌頭寫在前落廳(前廳)牆上,讓人念之發思古幽情。(註:蘇軾寫「但願人長久 千里共嬋娟」是懷念與祝福中秋夜不能聚首的弟弟蘇轍,所以談的是兄弟之情,有人對用在情書上表達思慕與祝福不以為然。不過文字與文學的意義很多都是轉借、引用與延伸,所以後代人轉借或延伸為相戀者相隔兩地思念之情,我覺得也無可厚非。)
我住的這間客房,是偶像劇《戀夏38℃》在此拍戲後由民宿主人買下原來布景原封不動留存的擺設。
新水調歌頭民宿所在地是金城鎮水頭聚落,位於金門西南角,行政區屬金城鎮前水頭金水里。西南邊的水頭碼頭與小金門(烈嶼)的九宮碼頭對望,有交通船往返。2001年開放金廈小三通後,更與廈門有客輪往返,開啟水頭新紀元。水頭開發得很早,有七百多年歷史。西元1281年(元代)李姓氏族首先到水頭中界開墾,西元1315年黃氏先祖仲卿公避胡元之亂執教於水頭,目前是水頭最大姓。明清兩代文臣武將輩出,有進士、文魁、貢元、都司等。
19世紀中至20世紀30年代期間,為數不少的金門人渡海至廈門、南洋、日本發展,奮門有成後回鄉蓋洋樓(在地人稱番仔樓、番仔厝)。洋樓是中西合璧的產物,但也遵守宗法倫理的規則興建,因此傳承保留了金門固有文化,現今留存的洋樓與傳統民宅相互輝映,成為金門最美麗的人文地景。
底下就來看看水頭聚落精彩的建築群:
黃輝煌宅邸(含得月樓銃樓)(銃音ㄔㄨㄥˋ)佔地廣闊,為水頭洋樓建築群中心。黃輝煌(長房五樹派下19世)於民國初年至南洋印尼從事百貨批發,經商致富後匯銀回鄉建屋,其所建銃樓為當時水頭地區最高之防禦工事。居住1、2年後便因918事件而離開金門,「得月樓」三字為後浦東門士紳許維舟先生所提。2005年金門國家公園管理處派員赴南洋與所有權人後代代表簽訂地上使用權合約30年,依原貌修復後由金管處自行經營管理,派員解說導覽。
開放時間:每日上午8:30~下午5:00(農曆除夕休館)
解說導覽:每日固定解說6場次,時段: 09:00、10:00、11:00、14:00、15:00、16:00。
服務設施:展示、導覽、嬰兒車、無線上網服務(100M)
得月樓銃樓樓高11.26公尺,牆厚40公分,內部有4層,內有地道及槍孔,其槍孔均裝飾成眼睛、鼻子之造型並有明顯的窗楣,遠看似一巨大的臉譜,相當有趣。番仔厝內部空間不大,原來應是作為祭祀祖先之處所。洋樓正身有非常豐富的泥塑裝飾,山頭上刻著「民國20年J,顯示建造年代。頂端則有一浮雕時鐘,指針停在12點40分,係為勉勵子孫要比其他人努力工作之意。另有龍、鳳、螃蟹、囍字、小天使、老鷹、大象等中西方之吉祥圖案及豐富的彩磁,將其正面牆身裝飾得熱鬧非凡。
這也是一棟氣派宏偉、中西合璧的漂亮洋樓,是水頭先祖輩到印尼經商成功回金所蓋,建於1931年。在金管處修復後設定30年委外作為賣店。
【紫雲衍派】為金水黃姓的堂號,相傳黃氏先祖黃守恭於唐代捨宅建寺,即為現今的泉州開元寺,大殿常有祥瑞之紫氣雲蓋,故稱之。在水頭可以看到很多洋樓或民宅門前寫著「紫雲衍派J。
原由黃俊建於清乾隆年間,後代子孫賣給黃廷瓢後再予增建。1991年間因火災而荒廢,2000年所有權人將其設定予金門國家公園30年,由管理處修復作為「僑鄉文化展示館」。建築型制是一落二櫸頭加左護龍疊樓,可欣賞中西合璧建築的房間配置與建材裝飾。以當年金門人僑居的南洋文化為主題,闡釋南洋風格的建築藝術與食衣住行等文化背景,是欣賞金門民居的重要窗口。
開放時間:每日上午8:30~下午5:00(農曆除夕休館)
播映影片:金門印象(15分鐘,可容納15人座位,影片由遊客自行壓按鈕播放,自由欣賞)。
解說導覽:每日固定解說6場次,時段如下: 09:00、10:00、11:00、14:00、15:00、16:00。
服務設施:展示、導覽、影片欣賞、嬰兒車 、公共廁所。
接下來,介紹金門國家公園管理處修復聚落老宅並活化運用的相關做法與成效。
金門因其特殊的地理位置,自明清以降即為具重要戰略地位之「海疆重鎮」,1949年因國共內戰造成兩岸分治的現況,長期的戰地政務(1946年-1992年),使金門的「戰役遺蹟」及特殊的「戰地文化」,成為二次大戰結束以來,後冷戰時期至今重要的戰役歷史紀念地,也因而保留了珍貴的文化遺產及珍稀野生物。現在則是兩岸間重要的交流通道,小三通也彌補了不再有大量軍人進駐島上所失去的商機。
金門國家公園管理處提供
金門聚落內仍維持彰泉樣式傳統閩南建築,及清末民初外出經商僑民所引進之洋樓建築,形成多元文化薈萃的聚落風貌。目前尚留存千棟傳統閩南建築、廟宇及洋樓,保存了完整的「閩南文化」及「僑鄉文化」,是閩南文化學術研究的重鎮。
金門傳統聚落之民居布局精神是宗法倫理的表現,其主要特質為:
一、具血緣的宗族社會
二、梳式棋盤布局的空間型態
三、宗祠廟宇的文化景觀
四、傳統經濟的人文生態
然因歷經砲戰,加上人口外移及年久失修,多處古宅已面臨傾圮倒塌之危機。為保存傳統聚落之建築景觀及文化內蘊,也避免解除戰地政務後,新式建築物導入而使傳統聚落核心價值流失,金門國家公園管理處於1995年成立後,以環境整體規劃維護整體風貌景觀,另將聚落中面臨傾倒毀壞的傳統建築予以整建修復,以保留珍貴的文化景觀。
金門國家公園推動傳統建築活化目的有:
- 提昇國民旅遊休憩體驗
- 增加聚落內就業機會與經濟活力
- 帶動聚落古厝保存的風氣
- 鼓勵民眾自行修復古厝再利用
- 帶動聚落產業發展
- 帶動產、官、學的合作及研究
1999年金管處訂定發布「金門國家公園維護傳統建築風貌獎勵補助實施要點」,鼓勵國家公園內居民參與保存維護傳統建築。補助是由個人自行出資,金管處補助約1/2,修完之後,民眾仍擁有使用權。從1999年迄今,共補助維護傳統建築225棟及新式建築142棟 (共367棟),補助經費達2億7仟4百萬元。
另外,金管處也採行「設定-修復-活化」的文化資產保存與活化利用三步驟,促進聚落創生。
從1999年到2018年,金管處取得設定30年地上權及修復的老宅共86棟,花費6億5仟9佰7拾6萬。這筆錢與花在破壞河川生態的水泥建設所謂河川整治工程或現在「前瞻計畫」的各種不當建設經費相比,只是九牛一毛,卻發揮了保存文化資產、發揚傳統文化、創生在地經濟的多重效益,這種公帑就是用在刀口上。
關於「設定」:
地上權係存在於土地上之權利,合理之地上權設定,土地上之建物應歸屬地上權人所有;早期金管處辦理地上權設定,僅就建物的修復維護,尚無主張所有權。後為符合實際租賃修復傳統建築之事實,保障金管處整建傳統建築之使用效益,自2012年起,改以租賃及最高限額抵押權辦理傳統建築之設定,年限皆以30年為原則。
關於「修復」:
是以「保存原有之色彩、形貌及文化風貌」、「採原用或相近之材料」、「使用傳統之技術及方法」為原則。傳統建築的修復,隨時代需求的演進,房間內皆配有獨立衛浴設備,並打通櫸頭原有隔間,以提升住宿空間及品質。
底下三幅修復前後對照圖(金門國家公園管理處提供),可以看出修復工作如鬼斧神工,將傾圮破落的房舍整建到巍峨堂皇卻又保留傳統風貌,一點都不違和。
關於「活化利用」:
金管處目前已活化標租的民宿共有74棟(包含2018年一棟軍事營區活化為民宿,其餘皆為傳統民宅),亦持續辦理傳統建築活化為展示館、民宿、賣店、社區工作坊等,鼓勵在地聚落居民或後代參與標租,包含歐厝64號傳統建築開放活化為文創辦公室、養拙樓將部分空間出租予金門縣政府,引進文創產業,作為文創基地及辦公室。
考量承租人成本投入,租期於2005年原為1年(以營收為權利金),已逐年調整,至2014年起為5+4年,讓承租者可以逐年分攤成本獲利。
金門國家公園傳統建築民宿標租金及租期演變歷程-金門國家公園管理處提供
目前金門國家公園標租民宿、賣店據點,每年可收取租金約為1仟300萬元。
目前金門國家公園傳統建築標租民宿計有359間房間,約占全金門旅宿房間數的3成,成效極佳,深受遊客喜愛。
底下以幾家民宿為例(金門國家公園管理處提供),可以看到金門傳統民居改為民宿後的特色表現:
金管處為了維持優質民宿與賣店、提昇業者人文及生態導覽解說能力、帶動地方文創產業發展,持續辦理各面向輔導課程及評鑑作業,很多民宿也迭獲各相關政府機關的各種獎項。
金門國家公園傳統建築標租民宿暨賣店管理與評鑑作業要點
(2014年8月25日營署園字第1030055941號函修訂第5點及附表)
一、金門國家公園管理處(以下簡稱本處)為保存文化資產,落實傳統建築民宿暨賣店標租管理,提供優質服務,推廣生態旅遊,特訂定本要點。
二、傳統建築標租民宿暨賣店(以下簡稱民宿暨賣店)係指本處園區內傳統閩南式及具特色之華洋混合式建物經本處整修後標租自然人經營之民宿。
三、民宿暨賣店經本處同意得經營餐飲、工藝品、特產等,並應於標租契約訂定之。
四、民宿暨賣店承租人應遵守標租契約之規定,如有違反契約規定應解除契約者,本處得經通知後解除契約,並請求賠償。
前項通知期限,不得少於十五日。
第一項請求賠償範圍以實際損害為限。
五、民宿暨賣店評鑑分不定期檢查與定期評鑑。
不定期檢查與定期評鑑每年至少各一次。
不定期檢查由民宿暨賣店所在地之本處管理站及遊憩服務課派員檢查,檢查時間由管理站及遊憩服務課共同訂之,但須提前一小時通知承租人。定期評鑑須提前一週通知承租人。
六、為辦理民宿暨賣店定期評鑑,本處得設置「金門國家公園傳統建築標租民宿暨賣店評鑑小組」(以下簡稱評鑑小組)辦理之。
評鑑小組由本處邀請上級機關、地方政府、有關機關、專家學者、當地居民代表及處內有關人員組成,且外聘委員名額應佔三分之ㄧ以上。
評鑑小組會議主席由本處處長或其指派人員擔任,評鑑程序需有二分之一以上委員出席方得開會。委員為無給職,但外聘委員得依規定支給出席費與交通費。
七、不定期檢查之項目及評分標準,於金門國家公園管理處傳統建築標租民宿暨賣店不定期檢查表(附表1-1、1-2)明訂之。
定期評鑑之項目及評分標準,於金門國家公園管理處傳統建築標租民宿暨賣店定期評鑑表(附表2-1、2-2)明訂之。
八、辦理不定期檢查或定期評鑑時,承租人不得拒絕或藉故拖延,但於接獲不定期檢查或定期評鑑之通知後,確有正當理由無法配合者,應於檢查三十分鐘前或評鑑三日前通知本處改期。
九、定期評鑑後應將評鑑成績寄達承租人,承租人對評鑑成績如有疑義,應於接獲成績起七日內以書面向本處提出查詢。
定期評鑑成績不合格者,將進行複評,複評仍不合格,且未能於一個月內改善,本處得終止契約。
定期評鑑成績分成優等(90分以上)、甲等(89-80分)、乙等(79-70分)及丙等(69分以下),達七十分以上為合格。
十、民宿暨賣店承租人不得拒絕民宿暨賣店主管機關依相關法令所為之有關管理、檢查、評鑑或訓練等事項。
十一、本要點經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金門國家公園有豐富的戰地風情、人文情懷及自然生態,是一處極有特色的國家公園,也有一群被賦予新生命的傳統建築及值得支持的民宿主人,推薦大家到金門一遊時,記得住到國家公園修復老宅變身的民宿,體驗優質的民宿服務與難忘遊程。民宿相關資訊請點閱:「金門國家公園古厝民宿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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